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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012-01-30 17:1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日前,湖南省物价局批复同意“调整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长沙水价调整将进入实施期。根据批复,居民到户水价将由原来的1.88元/立方米上调至2.58元/立方米。

据了解,2010年底召开的“长沙市供水价格调整及改革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公布了水价调整的两套方案,此次调整与第二套方案相似。由原来5类水价简化为3类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根据批复,长沙城区自来水平均价格将由1.37元/立方米提高到1.57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1.3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17元/立方米,特种用水5.44元/立方米。

另外,“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一项内容也获批。湖南省物价局表示,长沙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从平均0.75元/立方米提高到0.85元/立方米。同时,对居民生活用水,按平均0.3元/立方米的标准开征垃圾处理费。如此算下来,加上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长沙居民到户水价将调至2.5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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