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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山泉水标准出炉 涉及三成饮用水企

2012-04-17 10:4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南方都市报

新标准规定水源必须取自山体范围内,还首次取消PH值指标。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广东省首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结束占广东包装饮用水产销量三成以上的山泉水“没有适用标准,只能适用所有标准”的尴尬局面。记者上周获悉,在辗转踌躇长达3年之后,新标对水源地、标签标注、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了溴酸盐、亚氯酸盐等理化指标,此前部分企业呼吁不再作为检测标准的菌落总数依然保留,而对PH值和电导率的规定则被取消。

菌落总数限制依然保存

“原有的《瓶装饮用天然净水》标准只作为推荐性标准,新标准则将是针对山泉水的唯一强制性标准。”在上周末的《饮用天然山泉水》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宣贯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卫生厅食品安全处副处长甘萍强调,新标准的出台不仅将对消费者起到保护作用,对行业规范无疑也将起到推动作用。

去年11月,日之泉的溴酸盐超标和鳌峰、肇鼎等品牌的菌落总数超标便让行业,尤其是山泉水行业陷入纠结之中———目前臭氧杀菌依然是通行方法,企业为了控制菌落总数,通常会加大消毒力度,投入更多臭氧,从而增加溴酸盐的释放。部分山泉水企业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此前依云不断在国内菌落总数超标是因为国外矿泉水没有设置这一标准,如今国内矿泉水标准也已取消菌落总数限制,建议山泉水标准也与国际达成接轨,以免水企频频“撞线”。

但下月即将执行的新标仍然将执行这两个被部分企业认为是“相矛盾”的理化指标。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专家顾问组组长、标准起草成员马幼祺表示,新标参照参照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8537《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溴酸盐限定为≤0.01mg/L,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菌落总数严格限定≤50cfu/mL,即每毫升不得超过50个,同时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且为防止添加含氯消毒物,还规定亚氯酸盐也要≤0.2mg/L.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罗坦进一步向南都记者解释称,此两项指标确实是征求草案出台后,企业反馈最多的条款,但此前的质量检查显示,溴酸盐超标企业只占广东取得山泉水生产资格证企业总量的15%-20%,且多为中小企业,因此最终也是参照了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标准决定保留。

“此标准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的第一宗旨,对于和人体息息相关的理化指标确实应严控,也堵死了不法小企业的造假之路。”鼎湖山泉董事长吴木生表示,支持山泉水新标中严控溴酸盐和保留菌落指数的规定,鼎湖已耗巨资改进生产工艺和升级生产设备,就是希望可以对各种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专家顾问杨秀华则指,中小企业如不能像鼎湖等大企业这样自行改造和检测,也应该定期将产品送往相关权威单位,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广东首试不设山泉水PH值

与此同时,PH值和电导率两大指标在新标准中则分别被取消。记者了解到,现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都规定了PH值范围为6.5~8.5,而以农夫山泉为代表的水企多年来则大力宣传PH值7.3±0.5的弱碱性水概念,称坚持饮用这一类型的水将保持体内平衡。更有矿泉水品牌宣称,世界五大长寿村的天然饮用水的PH值都超过8.0,所以符合人体健康的饮用水碱性应大于人体最健康的酸碱值7.45.但多年来关于这一问题始终存在争议,亦有专家指,正统医学体系中其实并无酸性体质之说,改变人体酸碱值也并无根治疾病的效果,甚至由于人体自身具有多重机制来平衡,即使饮用弱碱水也不可能起到所谓改变人体PH值的目的。本次广东则首试头啖汤,成为第一个未设PH值的山泉水标准制定省份,尽管标明了专家们对于PH值不关涉产品安全的态度,但显然在这一问题上可能存在的争议依然不会轻易终结。

“在饮用水标准中规定PH值主要是因为输水管道有要求,目前尚无资料显示PH值不在现行范围内会对人体健康有危害。”马幼祺表示,而电导率通常用来表示水的纯净度,也不是食品安全的关键指标,山泉水因为富含矿物质,电导率本质上不同于其他水种。“考虑到现有的产品水平和检测手段,并非食品安全关键性的理化指标可适当放宽。”

此外,新标还明确规定,天然山泉水的水源必须是取自山体范围内,不得异地灌装,且对水源有具体的检测指标。“这也是新标的特色之一。”罗坦表示,因为此前山泉水“无法可依”,有些杂牌可能存在并非取自山体范围,且异地灌装,但也在标签上打上山泉水之名的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说,新标执行后,细看产品标签就能帮助识别山泉水的真伪,有助于产品打假的实现。

“广东山泉水新标很有地方特色,涉及到国家标准中没有覆盖到的范围。”广东省食品学会理事长曾庆孝表示。马幼祺亦称,目前桶装水企业已经面临着非常大的抽查压力,常常需要承担检测费用和相关接待安排费用。“新标准要求企业出厂检验,每月必须检测一次,对于行业是极大考验,中小企业至少要投入数十万元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资金压力或加速行业洗牌。”

链接

广东山泉水新标要点

1.参照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STAN227-2001:瓶装/包装饮用水(不包括天然矿泉水)通用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饮用水水质准则》等

2.理化指标:溴酸盐≤0.01mg/L;亚氯酸盐≤0.2mg/L

3.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50cfu/mL,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4.水源地要求:水源必须取自山体范围内,不得异地灌装,对水源设立保护区,且有具体检测指标,不符合要求不得自称“饮用天然山泉水”。

5.标签:必须标明产品的主要阳离子(K+、Na+、Ca2+、Mg2+)含量范围。

观点碰撞

企业:菌落总数VS溴酸盐,很矛盾

水源本身受污染,又或回收空桶检验不严,都很容易造成微生物超标。而对在线添加的臭氧浓度无监控设备,无报警装置,无法做到无菌灌装,单纯依靠高浓度臭氧杀菌,或是灌装设备陈旧,灌装水在成品罐停留时间过长,都会增加溴酸盐超标的风险。

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标准有特色

广东成为第一个未设PH值的山泉水标准制定省份,表明了专家们对于PH值不关涉产品安全的态度。

新标准规定,饮用天然山泉水标签上要标示水源地山体名称和产品主要阳离子含量范围。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也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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