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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5家水环境违法企业被挂牌督办

2015-05-28 10:2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海口5月27日讯 (记者周晓梦)“如果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拒不改正,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配套办法,可对其执行按日计罚,甚至可罚至违法企业破产。”今天上午,省生态环境保护厅举行我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媒体通气会,公布了一批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名单和典型案例,该厅副厅长岳平表示将对违法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据介绍,省生态环保厅从4月中旬部署开展此项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控、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等途径开展水环境违法线索排查,目前,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工作已结束,进入了实质性的立案查处阶段。开展专项行动40天以来,全省共排查涉及排放水污染物企业395家,开展废水排放监测248家,排查梳理出来的各类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136家。其中,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39家, 违反“三同时”制度的90家,通过私设暗管等方式规避环保部门监管偷排废水的7家,截至目前,共计处罚金额304.35万元,立案136家,发处罚决定书76家。

经研究,省生态环保厅对白沙、昌江、临高、定安四个县的5宗屡教不改的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这5宗典型案件分别是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私设暗管偷排案、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台胜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贫矿新选项目重金属超标排放案。

如何采取刚性措施进行后续监督?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毛东利在会上说,该厅将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执行和整改落实到位。尤其是对5宗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将重点督办实施行政处罚、按日连续计罚、限制生产措施、停产整治、查封、扣押、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通过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开违法案件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记者会上了解到,挂牌督办案件办结时间为5月30日前。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时间办理、拒不办理、办理不力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水环境违法行为是我省长期抓长期存在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也是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老百姓最为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突出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优化提升水环境质量,维护老百姓环境权益。另外,环保部门希望通过此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提高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律意识;调动公众参与维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以形成政府、企业、媒体和社会公众维护生态环境的共同责任和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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