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私利,俞永明借化工厂的营业执照承接业务,再将业务转包给个体经营户。不料,个体户未经处理就将危险污泥直接排放到鱼塘,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直接损失123.85万元。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将俞永明、乔林标、任万江、张庭和批准逮捕。
2007年8月5日,上海某钢铁有限公司中厚板厂招标,将二次处理后该厂沉淀池中近200吨废物污泥交中标单位清理。上海莺湖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俞永明明知自己的公司没有该项资质,却通过关系,借有处理资质的某化工厂营业执照参与招标,以96.9万元中标。
等待处理的200吨污泥属于钢铁厂加工剩下的油性污泥,内含HW08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有害物质,处理不当极易造成污染。中厚板厂多次向俞永明提到该业务应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处理时应按环保要求进行,俞永明却将该业务以20.5万元发包给无业人员乔林标,乔又以7万元交给无业人员任万江。任随后雇船欲找泥库堆放,因该工业污泥污染性严重,连遭两家泥库老板的拒绝。最后,任万江找到在庄行镇浦秀村承包废鱼塘堆泥的朋友张庭和。张发现该工业污泥有异常,却只提出加价,并未阻止。
数百吨工业废物水没作任何处理,即通过废鱼塘缺口流入红卫港,致河水泛出铁锈红色,散发臭味。离废鱼塘300米处,即为奉贤自来水三厂的黄浦江取水口。经环保部门调查,其中一艘船约120吨轧钢含油污泥已全部排放。经取样测试,该含油污泥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重金属严重超标。经物价部门鉴定,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