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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环保局5条措施 开展饮用水源保护

2010-04-27 09:39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饮用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健康重庆的重要内容。重庆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开展饮用水源的调查和研究。开展了乡镇饮用水源的基础调查,编制了《重庆市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重庆市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开展了《三峡工程175米运行对重庆市主城区江段水质影响及供水安全战略研究》、《三峡工程175米运行对重庆市主城江段以外一级支流回水区水质影响及饮水安全保障对策研究》。二是取缔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共清理取缔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41个、333座饮用水源水库内投饵施肥网箱养鱼和主城保护区内48个市政生活排污口。三是优化主城自备生活水厂布局。对不达标的自备水厂逐步进行关闭、取缔,对主城35家企业自备水厂进行了生活用水分离或兼并,关闭了56家企业自备水厂和乡镇水厂,自备水厂由原有的114家减少为69家。四是加大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实现了对全市建制镇以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五是完善法制,加强执法检查。重庆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关于加强餐饮行业含油废水废渣管理的通告》、《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正对《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每年对饮用水源地上游的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排污企业环境污染整治,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理设施建设,对饮用水源的重要环境问题开展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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