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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还是不能为? 环保局长以身试污

2012-08-21 10:3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环境报

徐琦


  “去核查过11次,问题都得不到解决,环保局的权威何在?”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近日在接访中获知,白云区某自行车厂长期排污、村民多次反映却得不到解决。万庆良严厉责问环保部门负责人,“要不要你们相关领导到村里去住一个星期,看你们受不受得了?”


  一方长官冲冠一怒为污染,进而责令环保局长以身试污,这事并不新鲜。前段时间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也曾表示,要把环保局长带头下河游泳作为河水治理好的标准。书记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能对污染问题屡禁不绝而生气的书记是好书记,说明这样的领导身上流淌着关注民生的热血,少了官官相护一团和气的世故。但假如书记能够进一步厘清权责关系,建立起一个权责相关、失责则失权的机制,可能生气的机会就会少些,在这种情况下,少生气的书记更是好书记。

  乍听起来,让环保局长住到污染企业旁边闻臭气、去肮脏的河道游泳,以此激励他们积极治污,是个好主意。不过仔细想想,未必能出实效。可以肯定地说,环保局长接受环境警示教育的次数远远多于一般群体,群众向市委书记投诉环境问题之前必然也多次向环保局投诉,否则也不会有多达11次的环保核查。换句话说,即使环保局长真是消极治污,也绝非因为低估污染的严重性,或是没有切肤之痛。那么,为什么环保局长对污染心知肚明却依然无可奈何,到底是不作为还是不能为?在事实未搞清楚之前,就忙着给环保局长扣上个失职的帽子是不是有失公允?


  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如果对于污染现状揣着明白装糊涂,不理不睬,不管不问,被打三百大板本不为过。然而,要求环保局长不辱使命,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就是他们无后顾之忧。倘若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事事受牵制,自身难保,那就很难全身心投入。没搞清内情,就站在道德高地上对环保局长指手划脚,在一旁偷笑的很可能才是真正的元凶。


  “不批不让睡觉,批了睡不着觉”,这是一些地方环保局长面临的尴尬。一方面,污染治理是当前中国的热门功课,公众不断提升的环境质量要求与现实的环境状况之间的矛盾,使环保局长们压力很大。尤其是在污染事故高发时期,稍有闪失,首先顶雷的都是环保局长。环保局长可谓如履薄冰,不敢对本职工作有丝毫懈怠。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环境管理仍是人治,而非法治。在屁股决定脑袋的官场哲学中,环保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局长的官帽子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当然得一切行动听指挥。为了GDP的需要,为了地方政府的政绩,环保局很大程度上只能对污染企业睁只眼闭只眼。诚然,污染企业在老百姓眼中是罪恶之源,但是在一些政府官员眼里,却是宝贝儿一般,只因为能带来值得炫耀的政绩。有这样的政府充当保护伞,环保局就是想作为,也没那个胆儿,没那个权力。没有政府的同意,哪怕重罚一个污染企业,环保局也是做不到的。如此一来,保官帽还是保民生,对环保局长而言,成了二者只能选其一的选择题。长期如此,地方官员对于环境问题就会惯于轻视怠慢,环保部门执法就会无所适从,污染企业排污就会有恃无恐。


  驻厂闻臭、下水游泳这样做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行为艺术,对于印证环境治理成效更具噱头,但是对于促进环保工作本身而言,实质意义实在有限。环保工作绝不该限于表态,更重要的是扎扎实实的工作。如果一定要以这种立军令状的方式去督促治污,倒不如多鼓励一些书记、市长先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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