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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末北京污水处理率超九成 水环境大好

2013-04-23 09:47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千龙网

日前,北京市正式下发《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三年内,北京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到“十二五”末,北京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目标

四环内污水处理率100%

方案提出,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关系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北京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本方案所称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地区、丰台河西地区、大兴区五环路以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举措

4大类83项建设任务

为实现污水治理目标,本市将在三年内实施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建设任务。

2013年到2015年,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所有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建设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

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创新

扩大社会资金投入

方案提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引领和带动作用。建立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一方面,要扩大企业直接投资,另一方面,积极吸纳央企、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作为中心城区排水和再生水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主体,市政府向其购买排水和再生水公共服务。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通过盘活资产、融资租赁、产业基金、银行票据、结构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排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资金。

按照《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市水务局与市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确定服务范围、服务时限、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界定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

现状数据

目前全市河道水环境水质状况

根据2013年2月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共有河道长度2545.6公里,其中有水河道长度为2300.4公里。

结果显示:符合II类标准的河长971.1公里,占有水河长的44.6%;

III类河长140.5公里,占6.5%;

IV类河长112.8公里,占5.2%,

V类河长44.2公里,占2.0%;

劣V类河长907.2.4公里,占41.7%。

达标河长为1070.9公里,占有水河长的49.2%。

从而可以看出,目前北京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质差的问题。

名词解释

■污水处理率

污水处理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比率。

■再生水利用率

再生水利用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比率。

■地表水功能区

北京市河道、湖泊、水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等水功能区。不同的功能区有不同的水质标准,例如:划为饮用水源区的河段一般要达到Ⅰ类或Ⅱ类水质标准要求。根据区划方案,全市共划分133个水功能区,涉及总河长2526.7公里,湖库水面面积36994公顷。

热点解读

污水处理费及再生水价格将提高

方案中提出,作为再生水厂建设投资的一部分,本市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价格将逐步提高。今后,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热点解读

上游可能向下游缴纳污水处理补偿费

今后,本市将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热点解读

将出台更严格的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本市将修订出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同时,建立环保、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城乡结合部和河道两岸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马上就访

三年内河道

基本还清

昨天,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就本市污水处理现状及规划相关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记者:目前部分河道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是什么?

金树东:一是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急剧增加,污水排放量持续增长,但本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速度滞后于城市发展,污水直接入河或越流入河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城乡结合部部分地区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致使部分污水通过沟渠或雨水管线排入河道;三是城市管理和监管不到位,存在违法和不达标排放污水现象。

记者:全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现状怎样?

金树东:到2012年底,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从2000年的8座增加到41座,小型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50座,全市污水日处理能力从2000年的149万立方米增加到398万立方米。全市年污水处理量从2000年的3.7亿立方米增加到2012年的12.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从无到有,2012年达到7.5亿立方米,已占水资源利用总量的20%,成为北京稳定的“第二水源”。

记者:三年治污计划大约需要多少投资,如何保障?

金树东:三年治污计划仅工程投资就达266亿元,一方面政府在短时间内筹措如此巨额的资金十分困难,另一方面有大量的社会资金希望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在三年计划中,大部分建设任务在中心城区,为此,该方案对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进行了大胆创新,提出了建立起服务价格合理、融资灵活多元、政策支持有力、政府监督到位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记者:新建再生水厂选址标准是什么?

金树东:按照规划,再生水厂要能够收集一定范围内的污水,服务一定面积的流域,要有相应的场地便于建设。大致有三个选址原则:流域上、中、下游相结合,规模大、中、小型相结合,同时,方便再生水回用。目前,47座新建再生水厂的选址已基本完成。

记者:为何在三年行动中采取临时治污工程措施?

金树东: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为使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城区河湖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通过中心城区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小区以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记者:三年行动后,北京的水环境将会有怎样的变化?

金树东:三年行动方案规划了四大跨流域再生水调水工程,每天计划调100万立方米的再生水补充到上游的永定河、清河、坝河、凉水河、南护城河等河道,改善河道水环境。现状污染严重的城市河道下段的水环境也将大为改善,由劣五类水体逐步改善到不黑、不臭的基本治理目标,实现河道基本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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