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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跨流域调再生水改善河道水质 清河三年后还清

2013-04-24 09:3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北京晨报

权威解读
跨流域调再生水改善河道水质
为什么下大力气将现有20座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
解读:市水务局表示,北京水资源严重紧缺,多年连续干旱,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后,能提高出水水质,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通过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的联合调度,有效补充北京有限的水资源。
此外,现况的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能满足城市环境用水的水质要求,将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为再生水厂后,提高了补充河道水源的质量,将改善河湖水环境。
三年治污行动如何落实政府责任?
解读: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设施建设、政策制定,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具体协调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此外,区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三年行动后,北京水环境将有怎样的变化?
解读:市水务局介绍,三年行动方案不仅重视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同时注重再生水的生产和优化配置。针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因客观条件限制,多数布置在城市下游的状况,方案规划了四大跨流域再生水调水工程,每天计划调100万立方米的再生水补充到上游的永定河、清河、坝河、凉水河、南护城河等河道,改善河道水环境。现状污染严重的城市河道下段的水环境也将大为改善,由现状的劣五类水体逐步改善到不黑、不臭的基本治理目标。
中心城区的治污工程资金需求有何创新?
解读:市水务局介绍,本市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再生水价格,在污水处理费覆盖服务价格前,将现有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关键词·再生水厂
行动方案提出,“十二五”末,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7座,新建再生水厂主要出水指标一次性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主要出水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万立方米/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厂1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5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4万立方米/日;新城新建再生水厂15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2座;乡镇新建再生水厂2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3座。
关键词·配套管线
行动方案提出,“十二五”末,全市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290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污水管线260公里、改造169公里;新城新建污水管线612公里;乡镇新建污水管线249公里。
全市新建再生水管线484公里。其中:中心城区新建再生水管线158公里,新建清河、酒仙桥、高碑店、小红门四大再生水输水工程,实现再生水跨流域调度配置利用;新城新建再生水管线326公里,扩大郊区再生水循环利用。
关键词·污泥无害化
行动方案提出,“十二五”末,全市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新增无害化污泥处理能力3995吨/日。其中:中心城区新建高碑店、郑王坟污泥干化工程,实施庞各庄污泥堆肥场改扩建工程;新城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1处。
关键词·临时治污
行动方案提出,在规划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前,通过采取现有污水处理厂深度挖潜和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庄、居民小区及河道干支流重点排污口建设临时治污工程等措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立方米/日,初步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质量。
为此,政府加大对临时治污工程建设运行的直接投入。市管河道所需建设和运行经费由市政府资金解决;区管河道以及村庄和小区治污工程,市政府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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