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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开展“蓝天工程”综合整治行动

2013-07-04 10:40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东北网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鸡西市大气环境质量,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蓝天工程”综合整治行动。以确保到2015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达标天数超过320天整治目标的完成。

在《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联防联控行动方案》中,整治重点涉及九大领域,即:棚户区改造,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涉煤企业煤粉尘污染及废水污染,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窑炉烟尘及石墨粉尘超标排放,电力企业脱硫及电力、水泥企业脱硝,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严控“两高一资”项目。

方案还对此次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加大集中供热力度,逐步取消小区供热锅炉;加强对本辖区内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窑炉烟尘及石墨粉尘超标排放治理力度;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效率;坚决取缔非法排污企业和非法原煤堆放场所;全面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到2013年底各县(市)、区至少安装一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到2015年底鸡冠区棚户区改造全部完成,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全部完成;到2015年工业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2%,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到95%。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为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此次整治行动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超标排放治理力度,有效控制新增机动车车辆。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转入和新注册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国Ⅳ标准。到2015年“黄标车”和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废旧车辆将全部淘汰,上路行驶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识发放率要达到100%。

除了机动车尾气外,燃煤电厂及石化企业、电力和水泥企业也是空气主要污染源,相关部门将加大燃煤电厂及石化企业的废气排放治理力度。到2014年底前,所有电力、焦化、洗煤、站台及型煤企业的煤炭、煤泥堆放场所必须建设封闭式的仓库或防风抑尘网。所有煤矿必须建成矿井水处理设施并实现达标排放。电力和水泥企业也将加快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步伐,坚决淘汰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等落后产能。2013年底所有电力企业必须建成脱硫设施;2014年底所有水泥企业和符合建成脱硝设施的电力企业必须建成脱硝设施,并投入稳定运行。

此外,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地和道路扬尘等也是产生PM2.5的原因,市区内将严禁焚烧垃圾、树叶等废物,主要街道须进行机械吸尘保洁作业,定时洒水。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市区主要街道严禁露天烧烤。同时,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减少裸露地面,市区内的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和土石方施工现场必须高围挡全封闭作业。

为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方案要求不但要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当中,还要对没有按照要求建设的企业进行严厉的问责和从严从重的处罚,不合格企业将被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停产治理、处以高额罚金甚至被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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