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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禁止在湿地公园放生

2013-08-08 11:08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给排水设备网

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规定,未经允许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
《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湿地公园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增加了关于植被、动植物和水体动物等保护的条款。要求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内采集植物资源,湿地公园内禁止捕捉陆生野生动物,也不可随意捕捞水生动物,未经允许,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在湿地公园洗涤、乱扔垃圾、游泳、烧烤等行为,均被列为禁止行为。
同时,贵阳市对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立即改正、处罚等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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