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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集中排查环境污染隐患

2013-12-25 11:04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湖南日报

污染隐患整治不到位将被“限批”
湖南集中排查环境污染隐患,限期整治到位
12月23日,湖南省环保厅作出部署,从12月底开始,在湖南省开展为期1年的环境污染隐患集中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污染隐患,经综合评估后按严重、较大、一般三大类别划分隐患等级,建立环境污染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根据部署,从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20日之前,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各辖区内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自查;2014年1月至4月,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自查结果开展复查,详细掌握企业排污情况以及重大污染隐患,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治理;从明年5月开始,各级环保部门对污染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省环保厅将对各地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督查。
据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介绍,此次隐患大排查针对全省所有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其中,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化工、焦化、医药、尾矿库等企业,以及经常有投诉、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企业,是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同时,对历史遗留废渣、关闭企业遗留问题等,也将进行全面复查和核查。
排查内容包括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原材料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隐患等。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将建立台账,并按“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隐患整治方案。相关企业必须在2014年11月底前,彻底整治好排查出来的污染隐患。对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将依法关闭一批、淘汰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处罚一批、限期整改一批。
对污染隐患突出而又整治不到位的,省环保厅将采取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停拨资金,区域限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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