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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8-08-06 14:48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华人名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关于征求《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嘉兴市、济宁市、无锡市、临沂市人民政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邢台市、保定市、唐山市、淄博市、株洲市、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为推动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经沟通,我部研究制定了《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7年3月24日前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 童莉、蔡治国

  电话:(010)66556247,66556963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重点行业和流域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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