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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普查办致全省水利普查对象的公开信

2011-01-11 15:25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中国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0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用3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水利普查。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资源环境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全面检阅60多年来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成果,深入推进水利事业跨越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开展全国水利普查旨在查清我国江河湖泊基本情况,掌握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现状,摸清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了解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状况,建立国家基础水信息平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水信息支撑和保障。搞好水利普查,有利于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思路,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利于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省水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做出了积极贡献。水利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省江河山川的自然面貌和水资源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现有的江河湖泊、水利工程、水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用水等水利基础信息难以满足需要。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加快推进青海“四个发展”对水利保障能力提出的新要求,迫切需要对水利的工作对象、服务对象、自身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深入分析,形成规范、统一、权威的基础水信息平台。

  这次水利普查历时3年,分前期准备、清查登记、填表上报、成果发布4个阶段完成。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所有河流湖泊、水利工程、重点经济社会取用水户以及水利单位。具体普查内容为河流湖泊、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6个重要方面。普查标准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以及青海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前期充分准备,我省水利普查将全面进入清查登记阶段,全省水利普查员也将佩戴统一标识,陆续展开入户调查,我们真诚希望得到各普查对象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准确资料。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普查,文明普查,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于各普查对象提供的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家庭信息等,切实做到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散布信息,维护合法权益;获取的各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水利普查的目的,不作为其他任何非普查工作的行政依据。热诚欢迎各普查对象对普查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搞好这次水利普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普查资料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水利政策的制定。您的支持是水利普查能否圆满完成的重要环节,您的配合是普查数据科学的重要保证。我们衷心希望得到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做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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