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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水保法》探寻体制机制新突破

2011-07-18 09:50 分类:行业标准 来源:新浪

                刘宁:新《水土保持法》将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各地的成功做法和实践经验,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重点在八个方面进行了强化:

一是明确了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二是确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严格执行。

三是强化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规定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应当限制或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四是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是强化了水土流失重点治理。进一步丰富完善了不同水土流失类型预防和治理技术路线,规定要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坡耕地改梯田、淤地坝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针对水源保护和人居环境改善的新要求,提出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

六是强化了水土保持监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

七是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制度。规定因生产建设活动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是加大了水土保持违法处罚力度。增加了滞纳金制度、代履行制度、查扣违法机械设备制度,强化了对单位(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违法责任追究。

赵众炜:您刚才提到的第一个强化就是新法明确了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新法的实施用法律赋予我们一个抓水保工作的主体地位和权力,当然这里面还有压力。我们各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我们考核区一级政府及部门的一个重要内容,形成抓水土保持工作的整体合力。

新法还确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严格执行。我们一方面要把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规划做好,另一方面在进行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时候,还要在其他的专业规划中充分考虑水土保持理念。此外,新法还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制度,解决了一个投入不足的问题,而且从法律上给予了我们支持。

刘宁:新《水土保持法》就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依据,有了这个法律依据就可以在体制机制上寻求一些破解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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