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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

2011-08-25 11:35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大同新闻网

                近年来,大同市树立“大生态”治水理念,全面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将节水、治水、用水有机衔接起来,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把加强城乡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全省率先开办了县级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让各县区领导干部受到一次系统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同时,我市还通过举办专场文艺汇演、诗歌朗诵、街头公众环保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律知识,并在市主流媒体上发布有关环保专项行动情况,公示排污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情况,提高环保工作公开性和透明性。我市还持续开展了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社区活动,使环保理念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我市认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推广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农村地面污染对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威胁。

近年来,我市按照“上游涵养水源、中游达标排放、下游湿地净化”的思路,大力推进十里河、御河、口泉河、甘河四条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努力建设绿色生态走廊。同时,全面开展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工作,集中清理整治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通过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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