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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上游水质超标扣罚资金补助下游治污

2011-09-22 09:56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华西都市报

           顺着锦江而下,便可以来到距离成都市区40公里以外的黄龙溪古镇,从成都市区流出的府河水从这里出成都境。但据省(四川省,下同)环保厅每月公布的《四川省地表水水质状况》报告来看,黄龙溪出境的府河水质有时处于不达标的级别。

  为扭转我省部分流域水质超标的现状,本月,我省将在西部省份中率先试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如出境水质超标程度大于入境水质,将扣罚当地政府的资金用于补偿下游治污。

  河北扣缴制度成效显著

  为更好地保护长江上游水源地水质,确保下游地区能喝上更干净的水,2009年,我省派出调研工作组,开始向河流治污成果明显的河北省取经。参与这次调研工作的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金汉回忆说,当时河北省的水污染形式非常严峻,7条主要河流基本上全部遭受污染。

  2008年,河北省创全国先河,开始在子牙河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试点工作,在流域跨地市断面设立监测点,每个月监测一次。“如果水质超标1个级别,就会被扣罚20万,比如说规定III类水质出境达标,结果给下游送去IV类水,那么当地政府每月将被扣罚20万。”当年,子牙河流域就被扣罚出1000多万的资金。

  2009年,河北省7条河流均开始实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当年,河北省水污染治理开始取得实效,污染指标开始大幅度下降。而对于扣罚的那笔钱,则用于补助下游受污染的地区。

  从河北省调研回来后,省环保厅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极力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启动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遏制水污染的趋势。

  从本月起我省将正式实行

  从本月起,我省将正式开始在岷江、沱江试行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其范围涉及成都、眉山、资阳、内江和自贡在内的5个地级市,以及彭山、什邡、井研、犍为等14个扩权试点县的24个出境断面。如果这些断面水质的超标程度大于入境断面,省财政厅将按超标倍数直接扣缴当地政府水质超标资金。

  届时,省环境监测站每个月将不定期重点监测这24个断面的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数据,并结合当地自动检测的数据,得出断面是否超标的依据。

  根据省环保厅的解释,如果岷江、沱江干流出境水质超标,这笔钱将按50万元的基数扣缴,如果水质超标1.1倍,将被扣罚资金55万元;超标2倍,将被扣罚100万元。这两江的重要支流出境水质超标,将按30万元的基数进行扣罚,“位于成都黄龙溪的府河,就是岷江的1条重要支流,现在它的水质达标暂按Ⅳ类考核,如果超标2.5倍,每月就该应扣罚75万元,一年将扣缴900万元。”张金汉介绍,如果在同一个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范围内,有几条河同时超标,省财政厅将对所有超标断面实行累计扣缴。

  根据检测结果,省财政厅还会每季度通报一次扣缴金额,年底统一兑现。最终,扣缴资金将专项用于对下游污染治理的补偿,以及水污染治理成绩显著地区的奖励和水质监测工作方面的支出。张金汉分析,这项制度实施以后,将调动地方政府治理水污染的积极性,最终实现总量减排以及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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