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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实行最严格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0-05-20 10:02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渤海早报

     记者从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会上获悉,在市水务局等各有关部门推动下,2009年天津市地下水开采量降至5.71亿立方米,比2006年地下水开采量减少12%。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将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通过规划、制度、管理、执法和服务五措并举,依法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促进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天津是我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总量15.7亿立方米,加上入境和外调水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过370立方米,远低于世界公认的人均占有量1000立方米的缺水警戒线。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天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瓶颈因素。地下水作为本市最为稳定可靠的供水水源,年供水量占全市总供水量的1/3,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面对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市水务局积极推动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压缩深层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全年计划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等区域以及京沪、京津高速铁路沿线压采地下水0.12亿立方米。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确保足额征收、足额上缴,杜绝优惠水、免费水和包费制现象。健全信用评价机制、准入退出机制和协同发展机制,打造规范、诚信、开放、公正的地下水资源中介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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