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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多公司被诉排放超标污水 回应称将不再外排

2011-11-02 09:31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法制日报

        清镇环保法庭下达先予执行裁定

  本报贵阳11月1日电 记者阎志江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10月31日向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先予执行裁定,责令好一多公司立即停止排放超标污水的行为。

  10月12日,环保法庭受理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好一多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一案。经法庭委托的机构检测,好一多公司排放的污水生化需氧量等多项指标超过国家相关规定。中华环保联合会遂申请环保法庭作出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被告在收到先予执行裁定后表示不会再外排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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