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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立法提速

2013-03-28 08:59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财政部门将加快环境保护税费改革。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要求,财政部起草了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目前正在有关部门审核会签,争取尽快向国务院报送。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周建日前表示,未来还要争取将含汞、含铅等高污染产品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使“大环保税”逐步整合资源环境方面的消费税和现有的排污收费,逐步实现税制“绿色化”。
周建介绍说,环保部考虑将几项开征环保税条件比较成熟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从排污收费改为收税。如此一来,法律效力和强制措施将更到位。
在“费改税”的原始方案基础之上,周建还透露,环保部已经制定了一份高污染产品名录,目前在争取将这些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纳税对象初定为企业。
对此,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许文认为,有些产品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可以运用污染排放税或环境保护税来调节;有些产品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可以运用其他税目来调节,如污染排放量大、资源消耗量大的产品可以运用消费税进行调节。
环保部规划研究院副院长王金南建议,在开征环保税的基础上,对税制“绿色化”进行顶层设计。一是对使用者和消费者开征污染产品税,如能源燃料税、特种产品污染税、污染工艺产品税,如含化肥农药、含磷洗涤剂、汞镉电池等;二是开征生态保护税,如自然保护区使用税等;三是扩围资源税,如新增淡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税目,并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黑色金属矿原矿的资源税率;四是水资源“费改税”,按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污染情况采取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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