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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规定733家企事业单位须公开环境信息

2015-04-22 08:59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21c

昨日,市环保局官网公布了《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东莞733家重点排污单位须在6月底前公开环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知晓。市环保局目前正抓紧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若重点排污单位不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环保部门将会责令公开,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有733家企事业单位须公开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东莞辖区内的重点排污单位为全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这些单位要及时、如实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在综合考虑辖区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市环保局制定了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东莞理文造纸厂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以及东莞雀巢有限公司等733家企事业单位纳入了该重点企业信息公开名录。

记者了解到,市环保部门于每年3月底前确定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公布。为便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市环保局正抓紧建设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前,今年确定的这733家重点排污单位可通过企业网站公开环境信息。若没有建立企业网站的,可通过当地报刊等公众媒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

环评排污信息需公开

根据《通知》,本年度733家重点排污单位将要在6月底前按规定公开相应环境信息。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内容等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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