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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实施超额累进加价阶梯水价

2011-05-16 10:04 分类:国内资讯 来源:青岛日报

       5月13日,青岛市召开迎接节水型城市复审工作协调会,出台迎检方案。副市长王建祥出席协调会并讲话。

  根据新的节水型城市的考核指标,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实行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并鼓励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下一步,市政公用、物价、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制定工业行业和公共用水定额标准,并拟定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具体办法”,与会有关负责人说,“关于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问题,有关部门已经拟定了相关方案,在进一步完善之后将征求市民意见并举行听证,有望在近期启动”。

  根据新的考核指标,今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迎检实施方案对节水“三同时”管理也作出了部署。

  另外,根据新的考核指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要足以补偿运行成本,并达到保本微利。下一步,青岛市还将逐步建立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主要用于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技术推广、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和公共节水设施建设等。

  据悉,2002年青岛市顺利通过国家级节水型考核验收,成为全国首批10个节水型城市之一。节水型城市每4年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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