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政策法规 > 娄底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出台

娄底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实施意见出台

2011-05-19 10:03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娄底日报

           近日,娄底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娄发〔2011〕1号)正式出台。文件号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

  娄底市委一号文件明确了娄底市水利改革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要求力争用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保安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

  文件指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要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立全市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与运行管理系统;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四水治理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全面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利用和管理;加快水文气象水利信息化和科研能力建设。

  要建立稳定多元和持续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 2010年高出一倍。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市、县级财政都要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使用,逐年增加投资规模。

  市县级财政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同时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并尽快实施全市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推进城乡水务体制改革,逐步成立流域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水务统一管理体系。

  文件强调,市委一号文件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的具体举措,是指导全市当前和今后水利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上一篇:第二届总工论坛 十余位最具实践经验总工首次集聚

下一篇:济南市桶装水每桶涨了一块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