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流域饮用水质2020年全面达标
2013-03-15 09:07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经济导报
继去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
《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到2020年,黄河水沙调控和防洪减淤体系初步建成,重要河段和重点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水土保持预防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人为水土流失初步控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
《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到2020年,淮河中游蓄泄体系和功能比较完善,重点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城乡供水和抗旱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
《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到2020年,黄河水沙调控和防洪减淤体系初步建成,重要河段和重点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节水型社会建设初见成效;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水土保持预防监管体系基本健全,人为水土流失初步控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涉水事务管理全面加强。
《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要求,到2020年,淮河中游蓄泄体系和功能比较完善,重点城市基本达到防洪标准;城乡供水和抗旱能力明显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