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 > 政策法规 >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将实施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将实施

2010-01-25 10:27 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西藏商报 

汛情、旱情到底咋样?饮用水是否安全?今年起,这些信息公众将及时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设立了水文情报预报向全社会统一发布制度。

    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察局局长王宏介绍,水文工作是通过对水位、降水量、水质、流量、泥沙、蒸发、墒情等水文要素的监测和评价,对水资源的量、质及其时空分布变化规律的研究,以及对洪水和旱情的监测和预报,为水资源的配置、利用、保护和防洪减灾提供信息依据。如一条河流要发生洪水由水文部门预报,发生多大的洪水由水文部门监测预报,洪水到什么地方,到什么断面也需要水文部门预报,有了预报就可以防患于未然。抗旱工作,水文部门要根据土壤含水量进行旱情预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饮水安全问题,水文部门将对水质、水量监测,对江河湖泊、地下水等水体的水量水质监测,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应急治理提供及时、准确的资料,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

    《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治区水文机构应当及时对收集到的水文情报进行分析、预测,并按权限发布水文情报预报,为防汛抗旱调度、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依据;承担水文情报报汛任务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期间应当及时向自治区水文机构报送水量调度运行信息。据了解,水文情报预报是指对江河、湖泊、水库和其他水体的水文要素实时情况的报告和未来情况的预告。准确及时地编制、发布情报预报,对防范水患灾害,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保障社会供水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服务有着重要的作用。

    目前,西藏现有各类水文监测站162个,其中,国家重要水文监测站35个、水位站5个、雨量站34个、水质监测站63个、墒情站6个、地下水监测井19眼,点多面广,大多分布在河湖边和交通不便的乡村。   

上一篇:HCHs在海河干流沉积物/水间迁移行为研究(张玄 迟杰)

下一篇:喀麦隆积极吸引国外能源、水利投资者

分享到